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特派辦干部管理,更好地調動年輕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日前,審計署駐太原特派辦根據公務員法和審計署干部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該辦實際情況,制定了《太原特派辦晉升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職務規定》。 《規定》對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晉升職務的基本條件、任職資格、主要程序做了具體的規定,特別是針對破格晉升人員的相關條件和主要程序進行了規范,明確規定破格晉升人員需在任期獲得過表彰獎勵、在審計工作中發現或參與查處重要案件線索,發揮作用明顯;或在艱苦偏遠地區掛職鍛煉或在其他單位交流掛職,且表現突出的等幾種硬性條件。同時,破格晉升人員需進行民主推薦和工作業績情況計分排名等多個程序。 《規定》的制定,有利于調動年輕干部的工作積極性,能夠更好地激勵年輕干部立足本職建功立業,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為特派辦的人才培養和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齊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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